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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(试行)
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,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,加强宏观审慎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相关要求,制定本规定。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据《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》认定的系统重要性银行。 第三条 人民银行负责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则制定、监测分析,视情要求银保监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,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进行检查监督。 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提出附加监管要求,牵头银保监会等单位组建危机管理小组,组织审查系统重要性银行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,开展可处置性评估。
-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(试行
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,第一组到第五组的银行分别适用0 25%、0 5%、0 75%、1% 和1 5% 的附加资本要求。若银行同时被认定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,附加资本要求不叠加, 采用二者孰高原则确定。
-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(试行)
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,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,加强宏观审慎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相关要求,制定本规定。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据《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》认定的系统重要性银行。 第三条 人民银行负责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则制定、监测分析,视情要求银保监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,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进行检查监督。 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提出附加监管要求,牵头银保监会等单位组建危机管理小组,组织审查系统重要性银行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,开展可处置性评估。
-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(试行)_百度百科
《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(试行)》是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,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,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规定。
- 第28章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(试行)_中华人民 . . .
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安全法律法规汇编(2024年版)第28章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(试行)(2021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〔2021〕第5号发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)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,明确
-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(试行)|法律法规|威科先行· . . .
《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(试行)》已经2021年8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8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发布,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-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(试行)_人民银行_中国政府网
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,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,加强宏观审慎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相关要求,制定本规定。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据《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》认定的系统重要性银行。 第三条 人民银行负责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则制定、监测分析,视情要求银保监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,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系统重要性银行进行检查监督。 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提出附加监管要求,牵头银保监会等单位组建危机管理小组,组织审查系统重要性银行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,开展可处置性评估。
- (2021年)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(试行) - 法律查询 . . .
《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(试行)》已经2021年8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8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发布,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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