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文学术论文中定冠词“the”的正确用法是什么? - 知乎 而在下面的几种情况,也要用the了。 1 名词后有修饰 相反,例6的the society will face the risk of a lack of jobs中,risk是特别指定是在缺乏就业机会,是就业问题方面的risk,这时risk是特指,则必须与the连用。 因此, 如果名词后有限定成分,表示对这个名词的特别指定或说明,这个名词要与the连用。 又如,
写作中什么时候加 the,什么时候不加 the? - 知乎 基本上如果只看那种列个流程图说什么时候用the 什么时候用a 的,你在写作中肯定会出很多错,而且很彷徨,不知道自己情况适用于哪个原则,甚至出现原则和原则之间矛盾的情况。 是否用 the 最本质的原则是 是这个名词对读者来说是否 definite,这也是为什么 the 的中文翻译是‘定冠词’ definite
The Weeknd(歌手) - 知乎 威肯(The Weeknd),原名阿贝尔·马可尼恩·特斯法耶(Abęl Makkonen Tesfaye),1990年2月16日出生于加拿大多伦多安大略士嘉伯,加拿大创作型歌手。 2011年,威肯先后发行三张混音带《House Of Balloons》、《Thursday》以及《Echoes Of Silence》而出道。2013年9月10日,发行个人首张录音室专辑《Kiss Land》。同年12月